2018年1月26日,自治区非煤处副处长张静及安全设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行12人对我公司400m以下深部矿体6000t/d开采工程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现场验收工作。
专家组首先听取了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汇报,并在公司副总经理李安平、公司安全总监赵海祥及项目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分别对-200m水泵房、配电硐室、避灾硐室、-100m装载站、-50m破碎硐室、200m生产现场、新主副井提升系统、南北风井等相关安全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
下午17:30,安全验收汇报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专家组首先对深部工程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自治区非煤处副处长张静对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后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做出以下要求:1.建议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职责明确、相互监督,促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加快落实;2.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为手段,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尤其是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3.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将施工队伍的管理纳入自身管理体系,严格把控入门关;4.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的管理力度,不放松一丝一毫,杜绝危害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最后,验收组认为我公司400m以下深部矿体6000t/d开采工程安全设施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方面均符合要求,表示同意通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