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向兴业矿业(000426)提问, 孙董好!贵公司大股东兴业集团的重整方案完全可以根据《破产法》第87条的规定进行二次表决,若二次表决未通过,鉴于兴业集团及兴业矿业的经营已经转机,法院完全有理由直接裁定重整方案生效。为何半年时间过去了,大股东、破产管理人未向法院申请?建议大股东积极推进重整,早日给资本市场一个说法,同时也能够给上市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的关注!截至目前,大股东重整事项未有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