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部5日消息,日前,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组 织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在详细调查基础上编制的《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通报》(简称《通报》),正式对外发布。
《通报》选取“三率”调查工作确定的煤炭、铁矿、锰矿、铜矿、铅矿、锌矿、铝土矿、镍矿、钨矿、锡矿、锑矿、钼矿、稀土矿、金矿、磷矿、硫铁矿、钾盐、石墨、耐火黏土和萤石矿共20种矿产作为通报对象,对比分析了“十三五”初期与“十二五”初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变化情况,总结了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
《通报》显示,我国多数矿产资源储量大省也是产量大省。我国主要矿产资源产量分布相对集中,钾盐主要集中在青海、新疆,锡矿、磷矿、锑矿、镍矿、石墨、铝土矿和钨矿产量较大的四省产能占全国的90%以上,钼矿、耐火粘土、硫铁矿和锰矿产量较大的四省产能占全国的80%以上,其余矿产产量较大的四省产能占全国的60%以上。
重要矿产资源主产区(矿产资源产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省区)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供给侧改革与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区域。煤炭主产区是山西、内蒙古、陕西,原煤产量占全国的67.31%;铁矿主产区是河北、辽宁、四川,铁矿石产量占全国的50%;铜矿主产区是江西、内蒙古、云南,铜矿石产量占全国的68.75%;铝土矿主产区是广西、河南、山西,铝土矿产量占全国的79.52%;金矿主产区是福建、山东、内蒙古,金矿石产量占全国的58.64%;石墨主产区是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石墨产量占全国的90.07%。而储量占比高但产能占比小的省份,可以作为我国矿产资源产能接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