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中策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铜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中策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铜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中策铜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项目拟在江西丰城循环经济园区三期内投资60000万元新建年产15万吨再生铜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约150.6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车间、铜合金车间、原材料车间、综合楼,宿舍楼、门卫室等,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江西中策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铜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中策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总
联系电话:13093721222 470782982@qq.com
地址: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环评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0791-88173388 E-mail:498522385@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浙大科技园D区408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中策铜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