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周冬华先生的辞呈。周冬华先 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的所有相关职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由 11 位董事组成,在任董事 11 位,其中独立董事 4 位。周冬华先生辞职,将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 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之前, 周冬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独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 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增补工作。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