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迪庆有色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第三期尾矿库建设)使用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集体林地 203.0547 公顷”。
在云南省政府,迪庆州、市政府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全力支持下,在中国铜业、云南铜业的积极协调推动下,迪庆有色认真准备,及时提交报审资料,攻坚克难、破冰前行,历时两年10个月,如愿取得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第三期尾矿库建设)使用林地申请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意见,同意2年内使用香格里拉市集体林地203.0547公顷,并明确了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时的申请延期时限等相关工作要求。该批复的取得,缓解了尾矿库满容无法排放而被迫停产的风险,为尾矿库后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普朗铜矿可持续生存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供稿|杨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