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生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9年2月23日上午8时20分许,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采矿承包方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分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建设”)通勤车由辅助斜坡向井下运送其采矿工人时(根据银漫矿业与温州建设签订的《采掘、充填、尾矿输送施工合同》,由温州建设自行投入相关设备并组织人员施工),车辆失控,撞向辅助斜坡巷道,造成重大运输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29名受伤人员正在接受救治。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国家应急管理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及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在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月24日,银漫矿业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西)安监非煤现决(2019)1号】,责令银漫矿业停产停业整顿。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事故具体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问题有待进一步核实。
银漫矿业主营银、锡、铜等有色金属采选、销售,生产规模:165万吨/年;2018年1-9月份,银漫矿业实现营业收入92,545.4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51.85%,实现净利润39,767.83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70.12%。如银漫矿业长期无法正常生产,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对本次事故罹难工友表示深切的哀悼;罹难工友的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公司将根据该事故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